这段时间,连续出现了好几起国有企业信用债的违约事件,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继华晨控股宣布破产后,永煤控股10亿债券违约,11月17日,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煤集团”)再次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流动资金不足,“20永煤SCP004”“20永煤SCP007”兑付存在不确定性。据了解,上述两只债分别应于11月22日、23日兑付,应付本息金额分别为10.32亿元、10.25亿元。至此,永煤集团违约金额超过30亿元。
11日19日,继海通证券后,交易商协会再次宣布对永煤控股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中介机构启动自律调查。协会称,发现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和中原银行等主承销商,以及中诚信国际、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存在涉嫌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这是永煤违约事件发生以来,交易商协会第三次对相关主体启动自律调查行动。从发行人到承销商、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调查范围不断扩大。这也表明我们的市场监管在日趋成熟、日益完善。
最新召开的金融委第四十三次会议,研究规范债券市场发展,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工作,会议提到,要秉持“零容忍”态度,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 “逃废债”可能导致信用风险向流动性风险转移,甚至危及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在高层定调后,信用债市场迅速企稳,一些前期大跌的债券出现大幅反弹。稳住了市场信心,股市也开始向好。
但总体上,信用债违约事件不会消失,只要不是恶意的“逃废债”,不是国企的“逃废债”,我们都可以以平常心看待,也不会对市场形成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