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大宗商品稳价保供
编辑:期货玩家老郭浏览:0发布时间:2024-03-19 10:25:21
大宗商品价格的大幅上涨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监管利剑指“囤奇涨价”
5月份以来,螺纹钢、铁矿石等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本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连续三次提出“点名”商品价格和原材料价格问题,其中两次提出“严厉打击囤奇、哄抬价格等行为”
5月24日,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市场监督改革总局、证监会等五部门就铁矿石、钢铁、铜、铝等行业市场影响力较强的重点企业进行了座谈。会议提出,本轮物价上涨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包括国际传导因素和多方面的过度投机炒作,扰乱了正常的产销周期,对物价上涨起到了推动作用。会议要求,有关重点企业要带头维护商品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编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期货法草案明确规定了操纵期货市场的行为,其中之一就是“囤积现货影响期货市场”,由于期货与现货的联动性,期货价格的上涨将进一步影响现货市场。
“囤积居奇不利于期货市场价格和秩序的稳定,”国浩律师事务所(上海)律师朱一一说,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期货法草案明确将“影响期货市场股票”作为操纵期货市场的手段之一,而厘清监管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将对此类市场操纵行为产生极大的震慑作用。预计相关监管部门将密切监督,继续加强执法检查,依法从严查处涨价、囤货等违法行为。
叶琳说,持有和囤积还是有区别的。对股票的认定仍然很复杂。要考虑的因素很多,比如数量、目的以及对市场供求的影响。
早在2015年,中国证监会就对蒋某利用多个期货账户,集中资金和持仓优势,连续交易“甲醇1501”合约,控制期货交易价格,以影响股市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此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江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加强监管和风险控制
期货法草案增加违法成本
5月28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产品、能源、矿产期货的市场运作。不断加强市场风险监测和应对机制,有效防范市场风险,遏制过度投机行为。坚决查处期货市场各种违法行为,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在加强商品期货监管方面,期货法草案调整了立法范围,并专门设立了一章,对其他衍生品市场进行监管。这是因为,除了期货公司有期货产品外,商业银行还有大宗商品、外汇、贵金属等相关产品的投资。但商业银行发行的相关产品不属于期货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因此期货法草案将其他衍生品交易纳入立法范围。”朱军说。
在风险控制方面,朱明国表示,期货法草案在建立交易员权益保护制度的同时,丰富了期货市场操纵行为的种类,大大增加了行政处罚的数额,增加了期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符合市场的实际需要和监管要求,有利于降低金融风险,保障资本市场稳定规范运行,保护交易者权益。
从操纵期货市场的角度看,与《条例》相比,期货法草案对操纵期货市场的处罚力度大大加大,最高处罚金额增加到违法所得的十倍(条例为五倍),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万元的,处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为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期货法草案增加了操纵市场和其他违法行为的成本。如果《期货法》能够尽快出台,对期货市场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将具有明显的威慑力。此外,在刑罚执行衔接过程中,也有助于法院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树叶以森林为代表。